今年是美國建國250年。可我們大多數國人對美國存在一個根本性誤解,那就是將美國的State譯作“州”,這個通俗譯法,恰恰曲解了美國立國根基。
State從來不是我們所謂的州
其實在英語中,State就是主權國家,而非地方行政單位。無論是歐盟成員國叫member states,還是民族國家叫nation-state,通用語境下,state均指代主權國家。唯獨美國特殊,近代翻譯強行將其譯作“州”,直接篡改這個詞的原生政治含義,埋下了認知隱患。
中國人執意譯作“州”,源於根深蒂固的大一統思維。在我們的認知裡,一個國家裡面不可能還有國家,只能是省啊、州啊、區啊之類的,都只能是中央政府的下屬機構。
舉個最典型的中式思維例子,麻省理工學院。都知道這是一所在美國的世界名校,那麼大家有沒想過,麻省是美國哪個省?麻省理工學院的英文名是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,Massachusetts現在譯成麻塞諸塞。它是一個省嗎?早期我們就翻譯成了麻省。因為在我們思維裡,國家就是大一統的,其下面就該是省。這就是用自己的思想理解別人。
徐繼畬是最早讀懂美國政體的中國人
中國最先看透美國政體的人是徐繼畬。徐繼畬在《瀛寰志略》中把美國叫“米利堅合眾國”,直言: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,幅員萬里,不設王侯之號,不循世及之規。
這句話深有見地:美國,就是一群國家合起來的國家。先有各國,後有美國。這就是大一統國家之外的另一種國家。這觀點在晚清可謂驚世駭俗,受制於幾千年來大一統思維,當時沒啥人能夠理解,這麼精准釋義居然就此埋沒。
精准譯法失傳:成見大於學識
既然晚清已有正確釋義,後世為何沿用謬誤譯法?根源不在翻譯水準,而在國人千年政治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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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秦始皇大一統後,中央集權深入人心。我們觀念裡,國家就是中央大一統的形式,也只能是這種形式。近代譯者難以接納“主權國家內部存在自治政治實體”。相較于自帶立國屬性的“邦”,行政屬性極強的“州”更通俗、更貼合傳統認知,於是譯者刻意回避State主權內涵,選用“州”作為定譯。
這一取捨看似通俗易懂,卻閹割美國聯邦制底層邏輯,造成國人百年誤解。要知道,中文裡的“州”,從漢代十三州,到如今蘇州、廣州、自治州,都是地方行政區,全部隸屬於中央,所有權力都由中央授予。和State政治屬性完全不同。
最優譯法:邦,而非州
翻譯《聯邦論》的學者尹宣,晚年修正百年翻譯謬誤,給出貼合詞源、法理、古義的譯法:美國定名美利堅聯邦,下轄State定名邦。
先秦典籍中,邦、國同義同源,上古諸侯立國稱邦,自帶自治權與政治主體性,完美匹配美國各州立憲、自治的本源屬性。一句話概括美國立國邏輯:先有各邦,後有聯邦;美國就是一群邦國聯合起來的國家。這是超出我們歷史認知的另一種國家。
分清政體:聯邦制絕不是中央集權制
我們很喜歡用自己的歷史知識去認識世界,這是片面的。聯邦制是一種我們歷史知識之外的東西。實際上美國開國先賢很排斥中央集權政體,所以他們要創造一種新國家。這種創造能不能成功不知道,能存在多久也不知道。但他們這麼做了,這就是Compound Republic(複合共和國)。這種國家與中央集權國家差異巨大:
聯邦制:聯邦統治對象是公民,而非地方邦國;聯邦與各邦分割共用主權,兩套獨立立法、司法、行政體系,雙憲法權責邊界清晰。邦可以拒絕聯邦指令,可起訴聯邦政府越權。
中央集權制:中央壟斷全部主權,地方權力源自中央授權,隸屬上下級關係,中央可隨意裁撤地方行政單位;全國施行單一憲法、一元化司法體系。
美國立國初衷,就是摒棄集權模式,搭建主權分立的複合共和政體。
我們總習慣於用自身千年歷史文化丈量世界,這樣很容易被固有成見困住眼界。破除謬誤,要先放下固有思維。理解別人,才能讀懂世界,也才能更好認識自己。
